關于企業信用修復的公示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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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復管理暫行辦法》,溫州星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請針對溫鹿綜法處字【2019】第011-234號處罰決定書的不良信息進行信用修復。經審查,上述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均已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,社會不良影響基本消除,至申請日,不良信息已披露超過一年,期間未產生新的計入信用檔案的同類不良信息,符合修復條件,擬同意對上述不良信息予以修復。 為體現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接受公眾監督,現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,公示期間我局接受公眾來電、來信、來訪等多種形式反映問題,并將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、核實和處理。 公示期限: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 電話:0577-55589120 地址:溫州市鹿城區惠民路766號 郵編:325000 溫州市鹿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0年1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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